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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11月09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新能源暖通网 点击: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编号:A6501010101002132001

(三)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四)项目类型:设计

(五)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中,预计新建、改建或改扩建燃气锅炉房6座,总吨位约为20蒸吨;新建、改建或改扩建电锅炉房25座,热功率约为25.08MW;新建一级管网约为5.759km(里程);新建二级管网约为42.548km(里程);新建或改扩建热力站约为11座;电采暖分户改造户数约为8户,热功率约为551kW。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一)标段编号:A6501010101002132001001

(二)标段名称: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三)标段分类代码:A04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160

(六)保证金(元):32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0 其他

(八)标段内容描述:乌鲁木齐市城乡结合部燃煤供热设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中,预计新建、改建或改扩建燃气锅炉房6座,总吨位约为20蒸吨;新建、改建或改扩建电锅炉房25座,热功率约为25.08MW;新建一级管网约为5.759km(里程);新建二级管网约为42.548km(里程);新建或改扩建热力站约为11座;电采暖分户改造户数约为8户,热功率约为551kW。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要求2:[设计] 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要求3:[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热力工程相关专业)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 项(类似业绩是指市政热力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 5、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第2项要求:

(1)[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甲级

第3项要求:

(1)[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高级工程师无专业职称证 备注:热力工程相关专业。

三、招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一)标书投递截止时间:2018-11-19 10:30(北京时间)。

(二)标书投递地址: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5室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家玮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899266877

联系传真:0991-466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