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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广播影视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购买空调招标公告

时间:2018年03月07日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网 点击:

珠海广播影视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 购买空调 (招标编号: ZHGD2018003 ;)通过询价方式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中标主体、数量及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 购买空调项目;

2.项目内容: 购买6台空调 ,具体要求如下:

要求:冷暖空调,1.5匹。

3.交货期:在采购合同签定后 3 个日历日内按采购方要求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

4.项目预算:预算金额含税每套不高于3500元,合计 21000 元(人民币 贰万壹千 元整);以预算价作为报价上限,超出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招标不设下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有空调售卖资质的公司;

3.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

4. 在符合第一项第二条需求的前提下价低者得。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只有符合以上要求且是珠海市政府采购名单内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3 月 7 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00号珠海广播电视台行政中心1楼1114房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 年 3 月 9 日

4.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00号珠海广播电视台行政中心3楼1314会议室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字样。

封套上应注明:

“递交:珠海广播影视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封套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交”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3.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

4.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空调品牌授权书;

(5)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保证书。

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珠海广播影视传媒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00号珠海广播电视台行政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2526231